时 间: 2009年9月24日(周四)晚上19:00-21:00
地 点: 朝阳区惠新东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学楼7层715室
我们现在国内很多企业发展就是这么一个阶段,都是处于个人英雄阶段,某一个人或者两个人创立了一个公司,搭建了一个模式。除了人本身的能力,还有环境、机会等方面的因素。这些公司与大公司相比,比如说联想大家不可能不想到柳传志,或者说杨元庆等。但是反过来我们谁知道IBM老板是谁?惠普老板是谁?当然惠普老板还是挺出名,但大家都知道惠普和IBM这个品牌。这些后起公司大多处于个人英雄阶段,所以就自然有这样的风险。这其中我觉得有几个原因:一是自然规律。还有是目前国内绝大部分创业人都很年轻,他们都是处于一种精力旺盛的状态,他也不可能也不甘心在这个时候就退居二线,只做股东只做资本运营者。还有另外一种心态,个人自我膨胀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作用。种种因素造成国内市场这么一个环境。该怎么办?我是觉得想做百年老店的公司,真正意识到做一个公司,而不是做自己的品牌,我觉得这些老板如果对自己创立的公司负责的话,应该把从人治推向系统或者叫做现代化管理系统方向推进。就类似于IBM这样的公司是IT行业不倒的旗帜,恒久的老大,它一百多年的历史已经换了不知道多少CEO和总经理,每一个CEO和总经理都是完善和推动公司的系统,使它创造更多的价值,积累更多的财富,或者说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,帮助用户实现它所是的价值、功能。所以我觉得只有是系统管理才能够最小的规避本案例里面说的风险,别无他选,一个人不可能金刚不老。
我很同意前面老师的观点,中国企业很多时候在人治,老板知名度比企业知名度要大很多,也是在中国不太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。在二十年代美国也是这样,可能说随着今后经济的发展,这种东西可能会逐渐淡化老板个人英雄主义的色彩,企业要取胜要更多靠斯巴达克方针。企业要发展更多高法人治理结构,你有一个团队有一个方针,就跟部队打仗一样,连长不在是不是副连长或者指导员上了,不管什么情况下都有人顶上去。法人治理结构可能是一个方向,但是我觉得中国企业还有一个比较长的路要走。谢谢大家。
看这个案例我个人总结有两点:一个是中国民营企业特色比较严重,就是一言堂,再一个就是人治的环境非常严重。通过这个案例,我结合自己的工作感觉到,在人力资源管理上有一个名词叫做人事危机预警系统,这个词在日本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是司空见惯的,在我们国内企业是比较新生的一个词。当公司CEO或者总经理、董事长离开公司一个星期,在事先离开之前已经有一个系统,当然里面是人来负责执政。同样还有系统二,当这个系统职能达不到要求的时候系统二要启动。因此我觉得在这种状态,尤其我们国家过去有、现在有、将来还会有。为什么呢?因为这是一个意识问题,而不是形态问题,把形态改编还需要从意识上彻底根除。
这个案例实际上更多是法人治理案而不是管理案。因为实际控制人不是公司的股东,但是通过投资或者协议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。实际控制人如何形成?打个比方,有一家公司是A,B是A的股东,B控股A,C又是B的股东,C又控股B,C就是A的实际控制人,C本身他不是A的股东,但是因为他控制B公司,所以他就成为那个公司实际控制人,就是这样一种关系。实际控制人是通过股权方式对公司进行控制,公司有股东会,在召开股东会的时候,因为他控制的股东就是这个公司的控股股东,他可以对被控制公司的股东施加影响,使它意志能够转移到他控制公司的得以体现。从现代企业制度来讲,叫做所有权跟经营权分离,就是说股东作为公司所有者,他可能不去具体经营公司,要把公司委托给职业经理人去经营管理,这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现代企业制度一个基本的核心。但是在咱们国家不这样,这个案例反映出中国特色,我们不是所有权跟经营权分离,而是所有权跟经营权基本集合在一起,尤其是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,他对公司一般都不放弃对公司的控制,而要具体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,这在中小企业,咱们国家中小企业尤为突出。现在有限责任工人,这个人既是公司股东,可能又是董事长、总经理,这个公司由三个股东组成,这三个人就要分家,出资多就是董事长,老二就是总经理,就是所有者跟经营者基本上都是重合的。正因为存在这个问题,中国的公司治理不同于国外,因为英美一些国家股权是高度分散,每个股东持有这个公司百分之0.0几的比例。我们国家股权高度集中,就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出现一个问题,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影响是致命,他紧紧控制这个公司,实际上公司真正经营管理者,他也是在实际控制人的控制下对公司进行管理,他们真正没有多大的权力,这是中国公司治理现状。所以当企业实际控制人突然失踪企业怎么办?或者说有效防范失踪而带来的风险。按照现代体系这并不成问题,这个公司有股东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,还有经理四个权力机构。股东会通过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,股东在股东会和股东大会行使权力,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、策略进行人事选举通过这种方式行使执行。董事会股东会选举出董事,董事再成立董事会,董事会通过召开董事会议的方式来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作出决议,也通过决议的方式来作出的,它的权力行使是这样的,监事会也可以,监事会是股东会选举,监视成立监事会,也是通过表决的方式行使权力。经理是股东会作出具体经营策略经理去具体执行,按道理跟实际控制人没有关系,实际控制人如果去世公司按照这种模式来做也能够正常经营。现在因为中国特色就没办法,我们国家公司治理存在多种问题,跟国外公司治理主要解决是待遇问题,咱们国家公司治理不仅仅是待遇问题,就存在大概是三个问题:一个问题是也在某种上程度存在待遇问题,国有企业肯定是待遇问题。另一个问题就是大股东跟小股东之间的待遇问题,大股东控制公司,小股东对公司决策产生不了影响,他们之间存在待遇问题。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股东和股东之间的冲突问题。还有一个就是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问题,所以大概是四个问题。这个问题怎么解决?我想还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。
这个案例突出反映中国文化的特色,中国文化几千年来培养一部分精英,尤其民营企业特别突出,是个人英雄主义比较突出的人。我觉得这个案例里头有四个问题:一个实权人物失踪,它的管理体系是不是完备。管理团队是不是一个整体职业的团队,他有没有应急预案,美国应急预案是最好的,但是在咱们国家这有可能恢复到中国传统文化。第一个问题不管什么类型的企业,一旦实际控制人失踪,这个单位里权力最大的就应该成立一个应急领导小组,群龙无首最容易乱。另外成立一个对外宣传口径,有一个新闻发言人,把企业利益最大化,损失最小化。第三内部一定要分头把员工稳定住,还有要把客户稳定住。有时候还要找当地政府取得他们的支持,比如说有人抢场子乱了,当地政府派武警保护,一定要有政府的支持,政府可以在电视台说这个企业没事,这个公信力大,这是回答第一个问题。
首先这些问题更多发生在幼稚的企业或者处于成长期的企业,第二就是民营企业一股独大明显,有一些个人英雄主义,他一直统率这个企业,下面团队他没有刻意去培养。对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这种情况很少,整个公司治理结构也都非常完备。针对这个问题确实是一个社会问题,这种社会现象也给管理顾问提出一个课题。刚才赵老师说中国特定的文化特定的现象产生了特定的问题,所以说他们本身卖保险说病了死了不爱听,只有从管理咨询的角度给他提供一些管理的建议。再一个私营企业都是大股东,董事长走了副董事接,但他没有股权,所以造成不管的局面,他有一种不敢管或者不想管。从怎么解决的问题,虽然没有股权,但是在企业章程制度中约定可以施行期权或者激励机制,对企业增加一些主动的东西,他顺理成章就接过来,他觉得制度规定就应该管,我想这还是管理顾问的责任。 真正的治理结构、规范的科学管理体系还需要大家长时间的共同努力。
-张银昆
一件理想事情的产生,还是靠带领团队共同去实现。
-高 嵩
可以不成功,但不可以不成长。
-赵彩瑞
通过各种方式、能力尽可能缩短中国企业走向公司治理的周期。
-赵 桐
自上而下的完善是一个可取之路。
-龚 文